据CBAM“循环经济行动计划”,欧盟很可能专门设立光伏产品绿色门槛,包括一般环境足迹、碳足迹、产品耐用性、可维护与可回收性等指标;欧盟还在推动针对热泵和氢电解槽等中国优势技术产品设立准入要求,甚至考虑对产品在欧洲制造的比例提出要求。不同于CBAM,上述计划及可能出台法案均意图设立非市场化的“绿色准入门槛”,直接决定产品是否允许进口,而非按照碳市场定价,其绿色贸易壁垒的意味更加浓厚。
2023年6月6日,美国对其钢铁和铝行业碳排放强度进行摸底调查,为与欧盟组建“绿色钢铝贸易同盟”准备数据。拜登政府中止对欧盟钢铝产品征收“232关税”,欧盟亦中止报复措施,双方约定达成一个“可持续钢铝全球安排”(Global Arrangement on Sustainable Steel and Aluminum)。“绿色钢铝贸易同盟”由生产低碳钢铝国家组成,是对内平等、对外歧视的关税同盟,同盟成员国之间钢铝贸易不受限制,而对来自外部钢铝产品征收额外关税,要加入这个所谓的“绿色贸易”小圈子,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钢铝产业要低碳,二是不存在“非市场的产能过剩”。其第二个条件,欧美刻意把中国排除在外,针对性极强。
早在2021年8月27日《第七次金砖国家环境部长会议联合声明》(新德里声明)中,金砖国家就持续反对碳边境调节措施,误认其为“歧视性的单边贸易壁垒”(碳关税)。2023年6月12日,中国在世贸组织贸易与环境委员会会议就“更好发挥世贸组织监督审议职能”,对贸易影响重大的环境政策开展多边专题讨论,提出提案并进行大会宣介,得到广泛响应,印度、巴西、沙特、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哥伦比亚、菲律宾等成员认为中方提案具有建设性,印度、澳大利亚等愿同中方作进一步探讨。6月19日,世界贸易组织公开了中方向世贸组织贸易与环境委员会提案,围绕如何确保碳边境调节方式方法公平合理、如何客观衡量“碳泄漏”风险、如何衡量相关措施的环境贡献、如何贯彻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如何避免造成贸易扭曲和影响发展中国家利益等问题开展多边信息分享和交流,鼓励实施有关措施的成员就相关问题提交书面报告,鼓励受影响的成员围绕相关方面提交问题清单或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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