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是欧盟碳市场(EU-ETS)的产物,与欧盟碳市场处于同一体系内,即数据收集、基准值、纳入行业等将与碳市场保持一致。CBAM首批仅覆盖了欧盟认为最容易造成碳泄漏的行业,预计到2030年前欧盟碳市场涵盖的所有商品都将被纳入CBAM的适用范围。未纳入欧盟碳市场的行业,原则上不会受到CBAM影响。
收取对象。输送流体用厚壁钢管市场配额分配、履约的主体均为控排企业,碳市场成本由控排企业直接承担,控排企业因降碳而产生的收益同样直接反馈到碳市场成本中(减排量越大,需要购买的碳配额就越少)。CBAM不直接向非欧盟生产企业征收碳关税,而是由进口商支付给欧盟,进口产品的碳排放强度越小,进口商承担的CBAM成本就越小;CBAM成本由进口商传导到上游生产企业。届时,碳关税不仅会直接压低进口产品价格,还会使欧盟客户更关注产品的低碳竞争力,可能造成欧盟钢铁及钢铁制品市场竞争的重新洗牌。
收取方式。进口商需购买CBAM证书来支付进口商品隐含的碳排放量,但并非是全额支付,而是要扣减该商品在欧盟碳市场中可获得的免费配额量。即在单位产品碳排放强度相同的前提下,非欧盟钢企和欧盟钢企需要额外支付碳成本的排放量是一致的,差别在于,欧盟钢企的碳成本取决于欧盟碳市场的交易价格和免费配额拍卖价格,随市场实时波动;非欧盟企业所需支付的单价,即CBAM证书价格将结合一段时期的均价制定,如果非欧盟企业在本国碳市场支付了碳成本,则这部分金额会被相应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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